2007年2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拓宽救助面 受益千余人
赵璐 童钇萍

  本报讯  2月9日,74岁的王老太拉着慈溪法院周巷法庭魏金汉法官的手,激动地说:“谢谢法官,谢谢法院!没想到我没钱交诉讼费,还打赢了官司。”王老太是慈溪法院司法救助制度的又一受益者。
  近年来,慈溪法院为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面,不仅将“三农”、抚养、赡养、扶养等纠纷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,还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、医疗损害赔偿、工伤赔偿和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,凭镇、村两级证明,经审核后,也可予以缓、减、免诉讼费用。据统计,该院4年来对1066件案件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共计144万元。